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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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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元/每人每年 |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全国5万人/年 |
省政府奖学金 | 6000元/人·年 |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 符合条件者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 奖励比例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3% |
国家助学金 | 2000、3000、4000元/生/年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20% |
学校综合奖学金 | 不等 |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等级、金额、比例分别为:特等奖,2000元/人·年,3‰;一等奖,1200元/人·年,3%;二等奖,700元/人·年,7%;三等奖,400元/人·年,15%。 | 如右 |
学校单项素质奖学金 | 200-2000元不等 | 用于奖励再思想道德、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素质优异的学生。奖项、额度和比例为:思想品德奖,200元/人·年,5%;学习进步奖,200元/人·年,2%;科技创新奖,1000-2000元/项·年;文体优秀奖,200元/人·年,5%;社会实践奖,200元/人·年,8%。 | 如右 |
校内助学金 | 800元/人·年 |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5%。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6000元/人·年 |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5000元/人 | 学校奖励品学兼优,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一批文理科新生;在山东省录取的新生中评选文科不超过1人、理科不超过4人;在山东省外每个省份录取的新生中评选文理科各不超过1人;其高考成绩须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50分。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新生,按其所在省份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评选,成绩相同者按全省位次排名靠前者优先,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录取顺序靠前者优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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