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网页暂不支持该功能,请打开报考大学APP,使用该功能
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
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 | 不低于20000元 | -- | 2 |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 10000元/年 | 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 20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 | --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 | -- | -- |
社会捐资奖学金 | 社会捐资评审为准 | -- | 以当年评审为准 |
论文奖学金 | 500 | 以第一作者发表收录学术论文,成绩优异 | -- |
专利奖学金 | 500-2000元 | 发明专利第一或获外观设计专利 | -- |
英语突出奖学金 | 500-100元 | 参加CET-6考试获得500分,托福考试 | -- |
学业深造奖学金 | 5000元/年 | 取得公派留学项目资格 | --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元/年 | -- | 以班级评审为准 |
广东金中恒集团助学金 | 5000元/人 | 四川农业大学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大一、大二和大三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 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成绩较好;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钻研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较前; 4.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 老生评选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小班排名(全班同学排名)前10名,按综测成绩较高者优先推荐参评; (2)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综合测评成绩参照上学年情况; 7. 新生则参照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高考成绩高出省控线分数较高者优先推荐参评。 | 具体测评办法以当年所在学院制定的为准 |
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 | 不低于20000元/人 | 1.为学校赢得重要声誉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2.在校园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3.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4.在创新创业或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了特别突出的成绩。 | 不超过2名 |
特别嘉奖 | 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以及保护师生或集体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者,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特别嘉奖。 | -- | |
创新创业典型 | 5000元/人 | 在校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领办企业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具有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可由学生本人申请或学院、学校部门推荐参评。 | 不超过10 |
报考大学已全面升级,将提供更全面的院校信息与志愿填报服务,请先完善个人信息。
立即完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