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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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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 | -- |
省政府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4%,综合测评排名≤7%,平均学分绩点≥3.8;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 |
国家助学金 | 4000-2500 | -- | -- |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 | 2500元/人/年 |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 -- |
“欧罗巴”奖学金 | 1000元/人 |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 2.能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生会、学校社团、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4.爱校、爱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上一学年无补考、重考或不及格,无违返校纪、校规。 6.学习成绩要求:学年度成绩在全专业前30﹪。 7.综合测评要求: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全专业前20﹪。 8.家庭贫困,自立自强。 | 20 |
“文馨”助学金 | 2000元/人/年 | (一)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刻苦钻研,上一学年无补考、重考,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学习成绩较好,德、智、体综合测评量化名次在本班级50%之前;或者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2.8(含2.8)以上,第二、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3.0(含3.0)以上; (五)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低微,为学校在册的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惯。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烈士子女; (二)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三)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四)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本人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五)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为城市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者; (六)直系亲属长期患病,需长期自费治疗的;且其他家庭成员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七)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八)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经济困难家庭,家庭经济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九)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 5 |
六和助学金 | 1000元/人 | 其中,动物医学专业12人,动物科学专业12人 1. 爱祖国,爱科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 “文明寝室,文明班级” 创建活动; 4. 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每门课程成绩在良好以上,综合评定成绩在班级名列前五名;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4 |
外语学习标兵 | 500元/人 | 奖励给外语学习成绩优异、口语突出的,率先通过英语CET6级认证的大学生两名 | 2 |
神笔奖 | 500元/人 | 奖励给文笔出众、书面表达能力强,有文章发表且在校园文化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两名 | 2 |
学院体育荣誉奖 | 500元/人 | 奖励给在校内外体育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有一到两项体育专长,且擅长指挥筹划,尤其是擅长集体项目,竞技成绩优秀者两名(体育特招生不在此列) | 2 |
学院文艺荣誉奖 | 500元/人 | 奖励给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有一到两项文艺特长学生两名 | 2 |
自强不息大学生奖 | 500元/人 | 奖励给经济贫困,品学兼优,积极通过个人努力获取学习机会,且成绩优秀者两名(须有贫困证明且享受一等助学金者) | 2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500元/人 | 奖励给在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有相应组织、相应实践报告的学生两名 | 2 |
优秀学生干部 | 500元/人 | 奖励给在学生活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有较高威信,得到老师同学普遍认可的部长级(含部长)以上干部两人 | 2 |
最佳口才奖 | 500元/人 | 奖励给在学院级以上(含院级)的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表现出色的优秀辩手两名 | 2 |
学习标兵 | 1000元 | 奖励给学习成绩优异的、学年终成绩排名于评选单位(院、系)中前10名学生1名(即单纯的学习成绩排名,不包括其他德育类加分项目) | 1 |
素质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 | 1000元 | 奖励给为学生素质教育事业付出辛劳、有突出贡献的教师1名 | 1 |
两类活动赞助金 | 100-5000元/项 | 1、凡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现场实习参观活动,均可申请该基金资助,资助额度为100――5000元/项。 2、凡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校内外大学生文体活动,均可申请该基金资助,资助额度为100――5000元/项。 | -- |
大连三仪奖助学金 | 2000元/人 | 资助8名学习成绩优秀、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每人2000元;优秀硕士生3名,每人2000元。 | 11 |
“凡舟”助学金一等 | 5000元/人 |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主要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低微,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自觉接受在校教育。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二)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三)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四)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劳动能力; (五)家庭成员长期患病,需自费治疗,且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六)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七)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 | 10 |
“凡舟”助学金 | 3000元/人 |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主要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低微,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自觉接受在校教育。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二)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三)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四)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劳动能力; (五)家庭成员长期患病,需自费治疗,且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六)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七)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 | 50 |
“凡舟”助学金三等 | 2000元/人 |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自信、自立、自律、自强精神; (二)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 (三)主要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低微,不足以支付学杂费用的;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自觉接受在校教育。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二)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者“事实孤儿”; (三)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四)父母双方年迈体弱,或因不可抗力丧失劳动能力; (五)家庭成员长期患病,需自费治疗,且家庭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六)家庭供养人口较多并且缺少经济来源; (七)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或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 | 50 |
大连古建助学金 | 7000元/人 |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综合测评排在本年级的前60%(含60%),受到学院或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团队精神、专业素养等方面; | -- |
博爱科技创新奖 | 1000元/人 | 1)、申请人在科技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创新方面取得良好成绩,得到专业机构认可的; 2)、申请人参与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的; 3)、申请人在院、系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的; 4)、申请人取得应用类科技成果的。 | 10 |
博爱助学金 | 1000元/人 | 由校方评选品学兼优、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学生 | 5 |
饲料工业企业奖学金 | 1000-2000元/人 |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学生和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教职工,学生奖励额度2000元/人,教职工1000元/人。 | -- |
大北农奖学金 | 500元/人 | 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 20 |
禾丰牧业奖学金 | 1000元/人 | 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本科学生,鼓励他们奋发努力,刻苦钻研 | 20 |
巴斯夫奖学金 | 4000-5000元/年 | 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5000元/年;本科生5人,4000/年。 | 11 |
学校自强奖学金一等奖 | 3000元/人/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为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登记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
学校自强奖学金二等 | 1500元/人/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为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登记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
学校奖学金二等奖 | 1500元/人/年 |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 -- |
学校奖学金三等奖 | 1000元/人/年 |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 -- |
新生入学奖学金 | 3000元/人 | 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高考分数高出我校在当地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以上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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