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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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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路桥奖学金 | 2000元/人 | 符合条件者 | 符合条件者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生/年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 1% |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 1500元/人 | 本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5%;专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3%; | -- |
出国(境)留学奖学金 | 800~8000元/人 |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学有潜力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科研单位访学的学生,最高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其中: (1)访学韩国、新加坡为8000元/学年·人; (2)访学欧美、澳大利亚等国家为8000元/学年·人; (3)访学东欧、俄罗斯、中南美、非洲及港澳台等国家(地区)为6000元/学年·人; (4)访学东南亚、印度等国家为4000元/学年·人。 (5)到国(境)外带薪实习形成实习报告,经所在学院认定为合格,奖励1000元; (6)到国(境)外参加夏令营,每修读1门专业课程且合格,奖励800元。 (7)鼓励在校本科生积极参加外语国际水平考试,到国(境)外攻读硕士学位。凡被国(境)外高校无条件录取的我校本科生,学校报销1次外语国际水平考试报名费(需提供财务处可报销的正规发票)。 | -- |
国内访学奖学金 | 2000元/人 |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学有潜力在国内拓展非本校学习经历或其他高层次学习活动的学生 | -- |
国(境)外留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 4800元/人 | (1)在原就读学校综合成绩优秀; (2)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 评选学年注册留学生新生的5%确定 |
创新奖学金一等奖 | 1500元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创新类奖学金: (1)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各类媒体举办的综艺类、娱乐类、选秀类比赛); (2)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专利或获省部级、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前五位); (3)以学校名义和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规期刊(不含增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不包括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科普性、知识性文章或文艺作品);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年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 3% |
国家助学金 | 3000元/生/年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20% |
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 800元/人 | 本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6-20%;专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4-15%; | -- |
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 500元/人 | 本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21-35%;专科生本学年学业成绩列本专业同年级前16-30%。 | -- |
创新奖学金二等奖 | 800元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创新类奖学金: (1)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各类媒体举办的综艺类、娱乐类、选秀类比赛); (2)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专利或获省部级、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前五位); (3)以学校名义和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规期刊(不含增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不包括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科普性、知识性文章或文艺作品); | -- |
创新奖学金三等奖 | 500元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创新类奖学金: (1)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各类媒体举办的综艺类、娱乐类、选秀类比赛); (2)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专利或获省部级、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前五位); (3)以学校名义和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规期刊(不含增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不包括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科普性、知识性文章或文艺作品); | -- |
创业奖学金一星创业之星 | 500元 | 注册、创办公司(个体工商户),且运营半年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 |
创业奖学金二星创业之星 | 800元 | 注册、创办公司,运营半年以上,且到位注册资金2万元以上; | -- |
创业奖学金三星创业之星 | 1500元 | 注册、创办公司,运营半年以上,到位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且有纳税记录。 | -- |
国(境)外留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 3000元/人 | (1)评选学年学习平均成绩达到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评选学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15个学分; (2)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 在读留学生数(不含新生)的15%确定 |
国(境)外留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 1000元/人 | (1)进修时间在一学期以上; (2)考试成绩在所在班级名列前茅。 | 专业进修留学生数(不含新生)的15%确定 |
长河慈善助学金 | 2000元/人 | 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学业成绩居本年级本专业前40%且无不合格课程(校公选课,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课程除外;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专业选修课不作限定),每年资助50人,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具体条件如下: 1.贫困学生是指贫困家庭中的单亲家庭子女、孤儿、父母病残;(孤儿指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去世或失踪,另一方组成家庭或离家出走等原因,事实上未尽抚养子女义务达四年以上者) 2.所生活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或五保户标准,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1500元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3.当前未接受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个人资助。(从本年度秋季起资助期还有一年或一年以上)。 4.受助学生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贫困证明。 | 50 |
建诚助学金 | 2000元/人 | 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临沂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5人,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25人。1.本学年认定的临沂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业成绩居本年级本专业前50%且无不合格课程(校公选课,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课程除外;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专业选修课不作限定)。 | 50 |
金正大一等奖奖学金 | 5000元/人 | -- | -- |
金正大二等奖奖学金 | 2000元/人 | -- | -- |
奥德集团一等奖奖学金 | 6000元/人 | -- | -- |
奥德集团二等奖奖学金 3000元/人 | 3000元/人 | -- |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8000元/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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